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俄罗斯机场入境海关申报提醒
 

广大中国同胞:

近几个月来,我馆接到数起中国公民携带货值较大的行李(如较大数量的皮手套、皮衣等)入境俄罗斯时,未按规定进行海关申报而被俄机场海关扣留、罚款甚至被法院判处走私罪的报案。为帮助同胞们了解俄机场海关申报的相关规定,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,现将俄机场海关申报的相关规定告知如下,望相互转告,并按规定办理行李入境手续。

俄机场入境海关检查口分为“绿色通道”和“红色通道”,未携带必需申报的物品走绿色通道,携带必需申报的物品走红色通道。如托运和手提行李中有以下物品,必须填写海关申报单,走红色通道,进行申报。

一、物品总额超过6.5万卢布或重量超过35公斤(但不超过65万卢布或200公斤),超过部分须缴纳物品总值30%的关税,但不低于每公斤4欧元。

二、携带自用物品总额超过65万卢布或重量超过200公斤,携带酒精饮料超过规定数量的4倍,免关税携带物品入境次数超过每月一次,须根据海关和税收监管规定缴纳进口关税。

三、携带入境的物品需要俄联邦相关部门专门许可的。如武器弹药,无线电设备,250以上鲟鱼籽,鲟鱼的其他制品等。

四、必须申报的物品。如贵重金属、宝石(临时携带入出境的首饰或生活用品除外);武器弹药爆炸品;麻醉品、精神药物;文物;毒药及烈性药品;放射性物品;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;涉及国家秘密、宣传法西斯、激起种族、民族、宗教敌意或带有色情内容的印刷品、影像资料等。

五、外币现金、卢布、旅行支票、有价证券总额超过1万美金。

 

 

驻俄罗斯使馆领事部

2009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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